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总工会、团委、妇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信局、教育局、财政局及市直各有关企业:
现将《2017年通化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落实。
通化市委组织部 通化市委宣传部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化市财政局
通化市教育局 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化市总工会 共青团通化市委员会
通化市妇女联合会 通化市技师学院
2017年5月31日
2017年通化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意见》,进一步加大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扩宽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决定开展通化市职业技能竞赛,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市“十三五”规划,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需求,深化“以赛代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作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和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为我市率先实现东北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参赛资格
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通化(非中、省直)企业生产一线具有初级(含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职工均可参赛。
三、职业(工种)标准
(一)竞赛设置松花石雕刻工(仅颁发荣誉证书)、汽车维修工、车工、机修钳工、维修电工、焊工、育婴员、养老护理员、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10个职业(工种)。
(二)竞赛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标准》中规定的高级(职业资格三级)实际操作标准实施。
四、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推荐选手参赛。竞赛组委会视报名情况组织相应职业竞赛。
(二)参赛人员报名时需填写《2017年通化市职业技能竞赛选手统计表》(附件1)、《2017年通化市职业技能竞赛人员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红底1.5寸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县(市、区)参赛选手资料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初审及申报。市直参赛选手可直接到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报名。
五、组织实施
(一)6月2日-6月13日 组织申报。
(二)6月24日 组织竞赛。
六、表彰奖励
(一)对各工种竞赛前3名选手颁发一、二、三等奖荣誉证书,并由通化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总工会授予“通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推荐为“通化工匠”候选人。对荣获各项竞赛第1名选手给予3000奖励。对第2-3名选手,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奖励。经省人社厅核准后,对各工种竞赛前3名选手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具有技师资格的不再核发。
(二)对竞赛第4-5名选手,由市组委会颁发“优秀奖”荣誉证书。竞赛成绩合格者,经省人社厅核准后,按参赛选手30%比例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资格的不再核发。按参赛选手50%比例核发中级职业资格,已具有中级资格的不再核发。
(三)对在竞赛组织过程中,表现优秀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颁发“竞赛优秀组织奖”奖牌。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赛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成立2017年通化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全面领导竞赛工作。组委会竞赛办公室设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和相关工作。
组委会名单如下:
主 任: 周鸿飞 通化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 楠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 武玉香 通化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犁强 通化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静涛 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宪锋 通化市教育局副局长
宋学智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文生 通化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 峰 共青团通化市委副书记
高志新 通化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侯 岩 通化市技师学院院长
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
主 任: 宋学智(兼)
副主任: 孔令泉 宋 哲
成 员: 石 磊 黄元程 封莉丽 张述艳 曾庆弘
八、有关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是我市发现、选拔、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一条重要途径,是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一项有力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竞赛时间安排,各县(市、区)人社局于6月9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上报市局。
(二)加强组织协调。县(市、区)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落实相关部门责任。人社部门要组织实施好竞赛选手的推荐工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当地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宣传此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确保竞赛工作的公平、公正。
联系电话:0435-3267455 联系人:黄元程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3169号
附件:1.2017年通化市职业技能竞赛选手统计表
2.2017年通化市职业技能竞赛人员申报表
附件下载:
通人社联字【2017】12号关于印发《2017年通化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