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参与并指导争议案件审理,仲裁文书送达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开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及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