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化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履约能力评估监管实施方案》部署,将李程口腔门诊部等4家医疗机构、通化市劲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东分店等14家零售药店,以上18家医药机构经通化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研究决定纳入医保定点资格,并予以公示公告。
公示期:7天(2017年5月25日—2017年5月31日)
举报电话:0435-3917270
联系地址:通化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邮政编码:134001
一、 医疗机构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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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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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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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海龙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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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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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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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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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程口腔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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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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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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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售药店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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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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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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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劲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江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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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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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劲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华芳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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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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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枫煜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奥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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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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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王成万和堂医药公司梅河口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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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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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东昌区益康达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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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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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枫煜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五月花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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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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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劲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东领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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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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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发义中西医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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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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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枫煜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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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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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积盛和医药连锁公司锦江华府连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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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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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隆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豪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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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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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东昌区中联大药房义乌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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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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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积盛和医药连锁公司胜利连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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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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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东昌区大健康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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