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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办公室    时 间:2017-09-14 20:12   

    

 今年831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今年101日起,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1380/月调整为1580/月,体现了省、市政府对广大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收入的关注。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良好的企业用工环境。

通化市人社局  于孝濒:326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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