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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城乡居民的公开信
发布人:    来源:医疗保险管理局    时 间:2017-09-13 21:51   

    

 

奉献一份信赖 收获长久关怀

——致全市城乡居民的公开信

 

通化市全体城乡居民:

大家好!为准确掌握我市户籍人口和外来常住人口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合法权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市正在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和精确管理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我市全民参保登记的对象包括具有通化市户籍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人员和非通化市户籍在通化市常住的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人员登记内容包括登记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就业信息和参加社会保险信息等。登记工作的具体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属于应登记对象的我市城乡居民,可主动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完成登记相关工作;二是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单位,依托劳动保障服务所(站),通过入户调查的形式,按照“一户不少、一人不落、一项不差”的原则,进行普查登记,届时,调查员将统一佩戴“吉林省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证”,入户进行登记调查。本次采集的信息将在全省全民参保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中封闭使用,保证信息安全。如果您的个人基本信息如电话、住址等发生变更,请您及时到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进行变更登记,以便我们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您的理解与配合,是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最大的鼓励和支持。奉献一份信赖,您将收获长久的关怀,让您的人生更加美好,全民参保登记真诚期待您的参与!

祝广大城乡居民朋友: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通化市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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