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度通化市建筑工程、机械工程、医药工程、农业、卫生系列职称答辩评审例会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    时 间:2018-01-19 15:53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7年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要求,现将开展2017年度全市建筑工程、机械工程、医药工程、农业、卫生系列职称答辩评审例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评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123日机械、农业系列例会,24日卫生系列例会,25日医药工程系列例会,26日建筑工程系列高级例会,27日建筑工程系列中级例会。参加答辩人员于当日中午12:00时前入场。(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2.地点:东昌区江雪路809,通化市委党校。

二、 答辩评审范围

省人社厅授权通化市建筑工程、机械工程、医药工程、农业、卫生系列的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

三、答辩评审相关要求

1.参加答辩人员必须准时到场答辩顺序按照答辩评审人员名单的分组顺序进行,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签字盖章),两证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3.答辩采用自述和专家提问的方式,时间为每人5分钟其中,自述时间为2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自述内容以工作业绩、专业能力、社会贡献等内容为主。专家提问围绕考生自述内容及申报材料进行提问。

4.答辩人员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引领和安排,严禁将电子通讯设备、书籍等与答辩评审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否则将根据违纪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5.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请尽快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答辩。

四、其他相关事宜

1.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2017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评审表必须彩色正反面打印并将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粘在评审表右下角,在答辩当日由侯考室工作人员统一收取。

2.评审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规定,高级(含正高、副高)300/人,中级200/人,破格人员加收评审费100/人。

联 系 人:高    张卫东

联系电话:3916905

 

附件12017年度建筑工程、机械工程、医药工程、农业、卫生系列职称答辩评审人员名单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201811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权所有 (C) 2007-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 邮编:134000 电话:(+86)0435-12333
本站访问量:[3603812] 人/次 技术支持:长春首佳科技有限公司
吉ICP备10201413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