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7年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要求,现将开展2017年度全市建筑工程、机械工程、医药工程、农业、卫生系列职称答辩评审例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评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23日机械、农业系列例会,24日卫生系列例会,25日医药工程系列例会,26日建筑工程系列高级例会,27日建筑工程系列中级例会。参加答辩人员于当日中午12:00时前入场。(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2.地点:东昌区江雪路809号,通化市委党校。
二、 答辩评审范围
省人社厅授权通化市建筑工程、机械工程、医药工程、农业、卫生系列的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
三、答辩评审相关要求
1.参加答辩人员必须准时到场,答辩顺序按照答辩评审人员名单的分组顺序进行,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签字盖章),两证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3.答辩采用自述和专家提问的方式,时间为每人5分钟。其中,自述时间为2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自述内容以工作业绩、专业能力、社会贡献等内容为主。专家提问围绕考生自述内容及申报材料进行提问。
4.答辩人员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引领和安排,严禁将电子通讯设备、书籍等与答辩评审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否则将根据违纪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5.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请尽快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答辩。
四、其他相关事宜
1.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2017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评审表必须彩色正反面打印,并将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粘在评审表右下角,在答辩当日由侯考室工作人员统一收取。
2.评审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规定,高级(含正高、副高)300元/人,中级200元/人,破格人员加收评审费100元/人。
联 系 人:高 旭 张卫东
联系电话:3916905
附件1:2017年度建筑工程、机械工程、医药工程、农业、卫生系列职称答辩评审人员名单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