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长白山区,是一座历史悠久的老工业城,素有“中国中药之乡、中国葡萄酒之乡、中国人参之乡、优质大米之乡、松花砚之乡和滑雪之乡”的美誉,是我国对朝三大口岸之一。随着市场经济建设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以石油机械、化工、纺织和冶金为核心的老工业体系,逐渐被以医药、食品和旅游为龙头的新产业链所取代,新的经济体系的初步形成,给通化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同时在企业转型、改组、改制过程中的职工下岗给通化市的创新驱动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和压力。就业是民生之本,创新创业是动力之源,也是发展之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为构建和谐通化奠定坚实的民生基础成为通化市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
几年来,我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环境变化,把创业型城市建设放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筑牢构建和谐社会基石的战略高度,摆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宣传鼓动、发展拉动、政策驱动、载体推动、典型带动和维权联动等措施,全方位为创业型城市建设造势导航,多层面激发劳动者的创造活力,多途径拓展创业空间,活政策不断加氧输液,建平台主动铺路架桥,重维权全程保驾护航,“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创新创业环境基本形成,创业就业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一个“政府扶持、社会推动、全民参与、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人都拥有一个适合其发挥、发展岗位”的创业型通化初现端倪,为促进通化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目前,全市建设各类创业孵化基地38个,其中:中小企业孵化基地5个,大学生创业基地7个,青年科技创业基地2个,下岗失业人员和释解人员创业孵化基地1个,妇女创业孵化基地1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1个,复转军人创业孵化基地1个,家政服务创业孵化基地2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18个;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61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99亿元,扶持中小微企业159户,扶持个人创业者20651人,带动就业80478人。
一、把宣传教育作为思想保证,为创业型城市建设造势导航
创业型城市建设涉及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诸多方面,需要社会各界的协同努力。几年来,我市注重最广泛最充分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一是大力加强创业型城市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理念教育。把人民群众的思想、行为统一到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使人民群众认清创业型城市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影响和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关心和支持创业型城市建设。二是大力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思想。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位相适、按劳取酬”成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经济社会活动、选才用人、支持创业型城市建设的政策理念,成为社会公众寻找人生定位、确定就业方向的主流思想。三是积极培育服务和支持创业型城市建设所需要的人文精神和道德风尚。通过开展建设和谐通化、解放思想二次创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同一片蓝天同一个家园、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关爱弱势群体献一片爱心、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等系列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风尚;培育共生理念、宽容心态、感恩意识。一个具有较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社会群体,一个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一个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相处和谐,一个人人服务创业就业、支持创业就业的社会氛围已初步形成。
二、把发展经济作为根本源泉,为创业型城市建设创造条件
发展经济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就业增长的根本源泉,是创业型城市建设的基本条件。我市坚持科学发展,注意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牢牢抓住发展这一执政兴市的第一要务,在统筹地方经济发展中,努力整合优势资源,主动适应内外商业环境,千方百计为创业型城市建设创造条件。一是整合优势资源,围绕支柱产业组织创业。坚持“工业立市”方针,注意结合地方优势,整合优势资源,重点发展了以医药、食品和旅游为龙头的三大支柱产业,积极引导和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创业者参与创业,全市先后创建医药企业108个,食品企业326个,规模以上医药企业吸纳创业就业23269人,食品企业吸纳创业就业17147人,相关从业人员近10万人;同时注意结合我市人文自然地理优势,以长白山、鸭绿江和抗联基地为依托,加大了对旅游产业发展的倾斜力度,全市创建旅游企业3000余个,A级以上旅游景区32家,其中:建设国家级森林公园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级湿地公园3个,带动近10万人实现创业就业。二是实施改革调整扶持创业。紧紧抓住企业改制改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契机,扩大生产能力,做好分流职工的安置工作,全市转型、改组改制的500多家企业,通过创业担保贷款先后扶持20810名下岗职工实现创业就业。三是从对外开放中拓展创业。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把创业成功项目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因素,通过开展“创业成功项目活动”,扩大经济规模,推动经济快速增长,为创业就业创造条件。全市通过招商引资先后完成了创业成功项目500多个,引导6万多人实现创造就业。四是发展规模经济扶持创业。通过与科研院所联合,引导特长人才和下岗职工“上山下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向山水要岗位,特长人才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了近万人实现创业就业。五是从发展劳务经济中引导创业。建立了劳务输出联系网络和就业服务机构,发展和培植境内劳务输出基地20多个,境外劳务输出基地6个,通过开展境内外的劳务输出和人才交流,发展劳务经济,每年实现转移创业就业20万人。
三、把政策扶持作为基本动力,为创业型城市建设加氧输液
积极有效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是创业型城市建设的催化剂和滋养液,是合理配置就业资源,和谐不同层次劳动者创业就业选择空间的“调节器”。我们注重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和实施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充分挖掘和激活社会各方面的创业潜力。一是制定政策,支持创业就业。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覆盖不同社会经济组织和不同层次就业群体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把改革发展的成果转化成鼓励创业就业的强大动力。把创业型城市建设纳入推进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中,出台了《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服务创新发展的政策意见》和《通化市优秀农村人才返乡创业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全力支持高端人才、高校毕业生和优秀农村人才返乡创业,通过建设人才创业“特区”、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小额贷款支持、住房补贴、评选重奖优秀创业人才、创建返乡创业示范县等措施全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制定了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对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实施再就业援助、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和再就业培训等政策措施。二是加大投入,扶持创业就业。充分用好用足国家的扶持政策,采取上级援助、政府自筹、社会资助相结合的方法,加大了就业扶持资金的投入;通过创业贷款扶持等形式,为创业就业提供基础资金。2011年以来,为下岗职工核发《就业失业证》和《创业就业证》12.3676万个,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0.99亿元,扶持创业就业10.1288万人;扶持社会力量开展不同形式的创业就业培训,积极为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充电加氧。近几年,每年投入1500万元,为1.5万人实施各类创业就业培训。三是树立典型,带动创业就业。发挥创业就业典型的榜样和辐射作用,把政策扶持的成果展示给社会,引导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服务和参与充分就业。几年来,我市先后树立了以“全国再就业优秀个人”崔正梅为代表的创业就业典型100余人,带动了近2万名失业人员实现了创业就业。
四、把平台建设作为有效载体,为创业型城市建设铺路架桥
有效的运作平台和系列活动是创业型城市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基本途径,是用人单位选拨人才和劳动者创业就业的基本依托,是政府沟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联络和保障创业就业的桥梁。我市坚持把建设服务保障平台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作为支持创业就业的基础工作来抓,努力做创业就业的“服务器”。一是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的“三化”建设,为创业就业提供精准的服务保障。以“金保工程”建设为依托,按照“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启动了贯通全国,连接街道、社区、村镇的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创业就业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截止目前,已投入资金 2500多万元,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了全面的建设改造,市本级和7个县(市、区)的人力资源市场均达到标准要求;全市有857个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建立了劳动保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1599人。二是构建创业就业培训服务网络,激发创业潜能。市本级、所属县(市、区)、镇(乡)均建立了由政府、社会和企业开办的不同层次的培训基地,通过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创业就业培训,使劳动者的就业潜能得到充分挖掘,为劳动者创业就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技能保障。三是开展以落实责任、政策、资金、岗位“四落实”为主要内容的创业就业服务活动,全力为创业就业铺路架桥。几年来,通化市先后开展了创业成功项目、万户民企进社保、万名国企下岗职工进民企、创业就业宣传展示暨用工求职对接联动、创业就业“三进、五送”服务“大篷车”、小额担保贷款“促就业,贷惠捷”、通化市创新创业大赛、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等26项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不断拓宽创业就业渠道和扩大创业就业规模,不仅为创业就业搭起了宽阔平台,而且在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建起了连心沟通的金桥。四是建设创业基地,服务创业就业。通过充分利用闲置资产、能人效应、地理位置和资源优势兴建创业基地,探索出了一条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参与和社会支持的多渠道兴建创业基地的路子,全市共建立了以日盛再就业服务中心、通化佟江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通化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代表的创业孵化基地38个,为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场所、创业项目推介、项目路演、政务对接、创业帮办等创业服务,先后孵化医药、科技、农业产业化、电子商务等企业151家,扶持青年科技人才创业、大学生创业、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妇女创业、残疾人创业、释解人员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3900多人。
五、把维权服务作为基础保障,为创业型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人是社会和谐的主体,维护好劳动者权益,实现好劳动者意志是推动创业就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和基础保障。我市把服务创业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调节收入分配和落实社会保障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作为维护创业者权益,保障创业就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出台措施保障创业就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眼维护创业者利益,制定出台了《关于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实施意见》、《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发展软环境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告知明白、一个主体审批、一个‘漏斗’收费”,对25个部门和单位实施的157项政务服务事项,推行“最多跑一次”,对149项政务服务事项,推行“一次办”,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的49个部门473项,减少到32个部门273项,为创业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积极创新维权方式。坚持把执法维权和服务有机结合,不断创新维权方式,变命令为协商、变处罚为教育、变检查为服务,把行政执法统一到服务经济发展的目标上来,把行政执法的基本立足点定位在服务社会、服务用工单位、服务劳动者创业就业的“三个共识”上来,为和谐发展提供多形式、多视角、全方位的保障,为创业就业创造和谐的维权环境。三是突出维权重点,实施综合治理。劳资关系失衡、收入分配不公、社会保障不落实是阻碍劳动者充分就业的绊脚石。我们注意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尤其是在民营、外资企业中建立和完善了工会组织,从组织上保护职工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权利;通过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通过工会和政府的介入,提高了就业个体维权的筹码,保护了他们依法维权的正当权益;加强了政府和社会监督,强化弱势劳动群体的法制教育,帮助弱势劳动群体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公平、公正的新型劳资关系,维护了他们享受平等社会保障的权益,为创业就业支撑起可靠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