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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人社厅《2016年劳动能力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工伤科    时 间:2016-02-18 16:28   

    

  通人社字〔20162 

 

  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劳动能力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紧落实,及时组织所属人员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15 

  二、报名地点 

  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省级养老统筹人员由单位汇总统一到所在地人社局报名,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到所在地就业局报名,残疾人到所在地残联报名。由各地人社局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鉴定名册汇总表请附电子版。鉴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需携带个人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并签署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鉴定名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鉴定表》、参加工作时间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验后返回)。 

  2.省级养老统筹人员申报时需携带个人申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表、单位公示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验后返回)。 

  3.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申报时需携带个人申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验后返回)。 

  4.残疾人申报时需携带个人申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表、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验后返回)。 

  5.参加病退鉴定的癌症患者、精神病患者需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编号和病理编号写在本人劳动能力鉴定表的左下角,以便专家查对。 

  四、报名费用 

  病退鉴定不收报名费,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 

  联系人: 孙长华  联系电话:0435-3266070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29 

  关于2016年劳动能力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劳动能力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或者残疾人,因病或非因工负伤。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鉴定年度内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15(未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 

  ()有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 

  ()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按照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审查同意,各市()、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审核,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批准的程序办理。 

  在县(市、区)申报的,由县(市、区)人社局受理,报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审核。 

  驻长中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申报,由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驻其它地区中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申报由属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 

  ()申报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加盖公章,并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 (或者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出具证明) 

  ()其他申报程序,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 

   三、鉴定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采取统一组织、公开实施、公示结论的办法,由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实施,()、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鉴定工作全程监督。 

  ()劳动能力鉴定报名日期为115日至315日,本年度起实施每年一次集中鉴定,申报疾病不超过三种,鉴定地点一般以社保缴纳所在地为准。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参加中省直鉴定,由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通知。报名后无故不参加鉴定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具体规定详见劳动能力鉴定须知。鉴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被鉴定人员应当按照确定的鉴定时间、地点参加鉴定,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病历和辅助检查资料(X光、CT片等) 

  ()劳动能力鉴定报名不收取费用。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 

  ()鉴定结论于全省鉴定结束60个工作日后下发。省鉴定机构对鉴定结论公示5,接受监督。 

  ()各类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表由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统一制作。可以到省人社厅网站下载http://hrss.jl.gov.cn/ldnljd/gzlc/) 

  四、有关要求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直接关系到有关人员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各级人社部门要给予足够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工作做好。 

  ()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管理、养老保险经办、残疾人管理等机构要密切配合,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提供优质服务。 

  ()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廉 政风险防范,抵制不正之风影响,排除干扰,确保鉴定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宣传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条件、申报程序、鉴定标准等政策,及时解答群众咨询,保证群众充分理解相关政策。 

  ()要妥善化解矛盾,防止出现矛盾简单上交等不负责任做法。要及时反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方面遇到的倾向性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2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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