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省直企业: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5〕23号)精神,我厅决定于2016年组织开展第五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表彰10名吉林技能大奖、50名吉林省技术能手。
二、申报条件
(一)吉林技能大奖的条件。吉林技能大奖候选人原则上从历届全省技术能手中推荐。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也可推荐:
1.获得全省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
2.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了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影要响的。
4.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
(二)吉林省技术能手的条件。吉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从取得市州(行业)技术能手称号,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人员中推荐产生。其中,各市州的人选可从本地各类所有制企业和职业院校中推荐。
《吉林省技术能手名额分配表》中列出的企业、省直部门、省直技工院校直接报省厅参加评选工作。各地人选从分配表中未列出的中省直企业和本地符合条件中推荐。已经被评为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的个人不得再次申报,各地要加强沟通协调避免重复推荐。
三、申报要求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名额。各地(单位)可推荐1至2名吉林技能大奖候选人;吉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在省厅分配名额(见附件1)基础上双倍报送,同时对推荐的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排出顺序。
(二)各地(单位)预审推荐。各地(单位)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名额、条件要求择优汇总候选人,向第五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包括:
1.本地(单位)推荐第五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的报告,包含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及候选人名单。
2.吉林技能大奖(吉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
(三)组织复审。第五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地(单位)推荐的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进行评审、复核,择优确定人选,并在网上公示后予以确定。对各地(单位)推荐的人选不符合条件或业绩不突出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调整。
四、其他事项
(一)省厅成立第五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二)请各地(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情况填写《联系方式情况表》(见附件3),于3月15日前报第五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各地(单位)要按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有关要求开展评审工作,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人的评审资格。
(四)各地(单位)于4月25日前将候选人相关材料函报第五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申报无效。
(五)本通知电子文稿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jl.gov.cn/)公布(公告),相关表格可从网站下载。
联 系 人:张 宇
电话(传真):0431—88690626
电 子 信 箱:215658490@qq.com
附件:1. 吉林省技术能手名额分配表(下方下载)
2. 吉林技能大奖(吉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下方下载)
3. 联系方式情况表(下方下载)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