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医疗保险管理局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机关党建
市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党委办公室    时 间:2015-07-21 15:03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结合通化实际,特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精简会议,提高效率
  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坚持务实高效原则,切实减少各类会议。严格控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严格控制各种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和座谈会。能用文件、电话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内容相近、时间靠近、与会人员重叠的会议,可合并或接续召开。以市委名义召开的会议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召开,要求地方党委贯彻落实的;二是事关全市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需要召开会议统一部署的。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
  2.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需报请市委常委会同意后,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各议事协调机构、市直部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须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涉外会议,还须送外事部门审核。
  3.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各部门召开全市性会议只安排与落实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不请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不在部门任职的市委常委同志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
  4.切实改进会风。召开会议要主题明确,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无特殊需要每次会议只安排一位领导同志讲话,讲话一般不超过40分钟。严格控制大会发言数量,大会发言一般控制在6分钟以内。凡是没有座谈交流、集中讨论和当面对接等内容的全市性会议,一般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时间不超过1小时。
  5.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举办会议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有条件的提倡分餐制。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发放会议非必需品。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二、规范文件简报,改进文风
  6.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凡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凡属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搞党政联合发文。经市委批准,市委常委同志讲话发《通办通报》;以工作会议材料印发的会议讲话不再另行发文;公开刊发的会议讲话不再另行发文;中央和省已经下发到基层的文件,不再另行发文。
  7.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可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或印发。贯彻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一般以对口部门名义行文。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各议事协调机构、市直各部门不得向县(市、区)党委、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县(市、区)党委、政府报文。
  8.提高文件审批效率。市委常委签批的业务性文件、请示,要在5个工作日内有明确意见。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文件、请示,要在15日内有明确意见。
  9.精简各类简报。市委常委要带头精减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简报一律不发。市委、市政府原则上保留两种简报,市直各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
  10.加快电子党务建设。积极应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扩大电子公文使用范围,减少纸印公文数量。
  三、改进调查研究
  11.完善机制。把调查研究作为决策重要依据,健全完善先调研后决策的制度和机制。市委决策和市委常委部署重要工作之前,都要进行调研和论证。建立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制度,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集思广益,进行前瞻性研究,把握指导工作主动权。市委常委每年到基层考察调研、指导工作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
  12.科学安排。市委常委同志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统筹安排,不集中、不在同一时间到一个县(市、区)、一个点、一条线路调研。
  13.务求实效。调查研究要深入扎实,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指导工作,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提倡多搞现场办公、多搞专题研究,切实解决问题,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倡导不打招呼调研,到一线蹲点调研。
  14.深入群众。进一步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下基层不能只见干部不见群众,不能只见事先确定的群众,要安排足够时间由领导同志根据工作需要自主选择;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尽可能多地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真实情况。
  15.解决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要及时办理,要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形式,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苦衷要认真倾听,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要严肃对待,认真处理;对棘手的难点问题,要敢于碰硬,真抓实管,认真督查;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对群众进行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争取群众的理解。
  16.坚持联系包保制度。实行市委常委同志联系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乡村、特困群众制度,切实帮助基层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联系点工作,认真总结点上经验,指导面上工作。
  四、改进公务活动
  17.规范各类公务活动。市委常委同志所有公务活动,由所在机关办公室按照精简、必要的原则负责安排。
  18.切实精简各类公务活动。从严把握,未经市委批准,不在地方任职市委常委同志一律不出席县(市、区)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各种“节”会等,不出席与分管工作不相关的各类活动;在地方任职的市委常委同志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
  19.规范外事活动。市委常委同志出席外事活动,须由所在部门办公室到本级外事主管部门备案;视不同情况,由本级外事主管部门报上级外事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五、轻车简从,简化接待
  20.切实轻车简从。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到县(市、区)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陪同的市直部门负责同志一般不超过3人,县(市、区)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其他市委常委同志到县(市、区)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陪同的市直部门负责同志一般不超过2人,县(市、区)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陪同人员不带随从人员。凡道路状况允许、路程较近的,均统一乘坐中客车,不适合统一乘车前往的,在目的地活动期间由当地安排统一乘坐中客车。
  21.切实简化接待。市委常委同志到县(市、区)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当地不搞迎送,陪同人员在调研点或公务活动现场等候。所到之处不得组织人员列队迎送,不得张帖、悬挂和使用电子屏显示欢迎标语,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水果和香烟,不组织文艺活动,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
  22.规范食宿标准。市委常委同志宴请来宾,不搞多人陪餐;市委常委同志到县(市、区)考察调研,不得安排超规格套房,就餐实行分餐制,以家常菜为主,不上高档烟酒菜肴,不安排宴请,用餐接待时间不超过四十五分钟。
  23.严格用警行为。市委常委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严禁使用警车开道。中央和省领导同志在通考察调研活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和活动方案执行。
  六、改进新闻报道
  24.优化市委常委同志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市委常委同志出席会议活动报道的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纸和广播电视头条新闻之后。
  25.精简全市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市纪委全会以及市委召开的全局性会议,按照市委批准的方案组织报道。市委全会综合消息文字稿一般不超过20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5分钟。市委常委会综合消息文字稿一般不超过12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3分钟。市纪委全会综合消息文字稿一般不超过15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4分钟。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等全局性会议,综合消息文字稿不超过15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4分钟。市委召开的其他工作会议,需要公开报道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3分钟。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包括市委常委同志出席的),一般不报道。
  26.规范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时,安排市直主要新闻媒体派记者采访报道,文字稿一般不超过12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3分钟,除有特殊新闻价值的外,一般不刊发图片。其他市委常委同志的考察调研活动确需报道的,一般由市直媒体或当地新闻媒体采制回传,文字稿不超过6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30秒。
  27.改进外事活动新闻报道。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会见外宾,文字稿不超过4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1分钟,同日会见多批外宾或多位市委常委同志同日分别会见同一批外宾,发一条综合消息,文字稿不超过600字,广播电视不超过1分30秒。其他市委常委同志的外事活动一般不报道。
  28.改进接待活动新闻报道。省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到我市调研考察、检查工作、参加会议,市委主要领导会见、接待活动以简讯或标题新闻形式报道。其他市委常委同志的会见、接待活动一般不报道。
  29.规范其他活动新闻报道。除经市委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市委常委同志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市委常委同志及市级负责同志的新闻报道,由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
  七、规范出访活动
  30.市委常委同志出国(境)、出省考察交流,视工作需要按程序审批。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访。不进行一般性考察,严禁借考察之名旅游。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一年内出国(境)不超过1次,其他常委原则上两年内不超过1次。
  31.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规定,控制在外停留时间和活动范围,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不搞送行和接风活动。
  八、严格文稿发表
  32.市委常委同志代表市委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须报市委批准。除市委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九、厉行节约,勤政廉政
  33.市委常委同志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和生活待遇等规定,严禁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
  34.市委常委同志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为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及企业或个人在项目建设、政府采购、中介服务等方面打招呼、批条子、以权谋私。
  十、落实实施责任和保证措施
  35. 市委常委同志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做务实、为民、清廉的表率。
  36. 市委常委同志所在机关办公室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协助市委常委同志把好关,带动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37.各地各部门要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上述有关规定,逐项逐条抓好落实。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程序,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会议和文件审批、审核,确保各项工作务实、高效。要将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列入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生活会内容,每年年终向市委报送一次执行和考核检查情况。
  38.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市委常委会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39.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参照本规定执行,各县(市、区)党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可根据本规定研究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
  4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如果中央和省委有新要求的,按上级要求执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权所有 (C) 2007-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 邮编:134000 电话:(+86)0435-12333
本站访问量:[2463832] 人/次 技术支持:长春首佳科技有限公司
吉ICP备10201413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