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好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当作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作为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的“第一议题”,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常学常新,学以致用,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到法治人社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落实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引领干部学法。按照全市学法用法考试方案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八五”人社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内容、纳入局2023年度重点普法目录、纳入局“法律六进”宣讲内容,多管齐下,全面推进,重点学习了《民法典》、《陆地国界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提升党员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水平,指导做好人社各项工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好服务型政府职能
以群众满意为宗旨,以方便社会为动力,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积极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服务效率,压缩办事时限。积极贯彻落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及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提升工作方案要求,从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纪律等方面入手,坚持首问负责、政务公开、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断缩短办事时长,提高办事实效,把人力资源许可设立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特殊工时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减到8个工作日,最大限度让群众满意放心。
二是搭平台、减材料,让服务对象少跑路。为更好的服务企业和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人社官方网站、抖音公众号,为社会提供网上招聘求职、政策查询等服务;以“通化市招聘超市”为载体,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不断为企业招贤纳才提供便利;通过“智慧人社”系统,实现企业年金等业务进行网上办理;企业在申请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取告知承诺方式替代证明,这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各界群众。
(三)完善依法行政综合体系,实施好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施行《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查处办理管理办法》,宣传推广《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市司法局要求排查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我局没有应清未清文件。
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及出庭诉讼等工作,确保文件制定及诉讼全部合法合规。强化劳动监察等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查处办理,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重大执法决定由政策法规部门进行专门审核。
三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下发《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报备制度的通知》,促进行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为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案件早办结打下坚实基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牵头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一项,配合其他单位实施检查9项,检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202户次,对13户滞留稳岗资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整改资金33.74万元;截至11月份,通过立案方式解决拖欠工资案7件,为109名工人追发工资待遇314.7万元;通过纠纷化解方式解决拖欠工资案43件,为373名工人追发工资待遇845.5万元;
四是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局官方网站和信用中国网为主要载体,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依法需公开内容全部公开,累计公开各类信息391次。完善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其中不予处罚事项20项,从轻处罚23项,减轻处罚23项,免予行政强制2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含2项日常检查。办理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3件,满意率100%。
五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体系。优化矛盾化解方式,加强与法院、企业、工会的沟通衔接,建立多元高效的争议纠纷解决机制。实行关口前移,对案情提前摸底,完善立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当庭调解的调解体系。对已立未结案件加大调解力度,积极促成调解,让案件化解在结案关口前。坚持案结、事了原则,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定期开展案件讨论活动,对重大疑难问题进行研讨,精准把握法律尺度,总结办案经验,不断提升仲裁员法律素养和办案水平。截至11月末,仲裁部门共立案受理538起,结案520起,结案率为96%。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六是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坚持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促进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治理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深化网络数据基础建设,在省市有关部门指导下,开通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吉林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上线我要执法APP小程序以及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系统,通过提前预警、监测、分析,发现执法重点环节,预见违法行为动向,为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精准、灵活的监督闭环体系奠定坚实技术基础。
(四) 突出重点,宣传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一是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规划。按照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搭建了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微信、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等多个平台,积极宣传人社政策法律。二是扎实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主题宣传活动。按照省治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开展了宣传政策法律,总结典型经验,持续推进根治欠薪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依法维权”良好法治环境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中,全市印制宣传条幅12个,发放宣传手册4720册,制作宣传展板8块,有3140人参加宣传活动,送法进企业131户,拍摄宣传照片数百张,收集典型案例4起,先进事迹报告1篇,较好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今年,还结合“万名人社干部进万企”活动,到153户企业宣讲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进一步提升了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切实增强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权意识。
(五)上一年度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
不足一:党员干部法治理念有待改进。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督促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切实增强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不足二: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整改措施:通过考录和遴选方式为劳动监察支队引进5名专职监察员,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不足三: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高。整改措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抢建网络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质量效率;二是出台《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查处办理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改进和完善的方面。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悟贯彻需要提升。学习形式比较单一,学习氛围不够浓厚,主要是学习文件汇编和讲话材料,音视频材料基本没有。
(二)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由于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涉及劳动保障领域案件的复杂性和处理难度也不断增加,对人社干部的应对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落到实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学内容和学习重点,将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议上的讲话《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带头读原文悟原理。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3次学习研讨活动。
(二)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把手责任,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带头学法用法,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带头研究分析恶意欠薪等重点案件案情,自觉报告依法履职相关情况。
(三)切实抓好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中期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法治通化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自查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把发现的3个问题全部按要求进行整改,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2023年涉及本局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加强府院联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东昌区法院和通化铁路法院建立了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协助法院依法开展调解,将行政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本系统。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部署的学习,通过领导领学、专题讲座、观看专题片等多形式将习近平法治学好用实,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破解难题,提升人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执法效能提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加强以案释法,编辑公布典型案例,让执法更具效率。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局“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创新普法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人社法律政策惠及更多群体。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狠抓队伍建设,积极提升素质,大力提升干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服务大局的能力,全力打造“阳光人社”、“法治人社”。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