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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第一次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发布人:    来源:政策法规与监察科    时 间:2023-12-07 14:47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45号)规定,经通化市人社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已将通化信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化信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化市人和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以上违法失信主体在用工过程中存在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标准等情形,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后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

 

  附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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