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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通化市千名学子归巢计划”的工作安排

【 时间:2017-11-06 13:24 稿源:通化日报 】

  为落实人才工作一个意见、七个计划,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市干事创业,组织实施通化市千名学子归巢计划,市本级(含通化医药高新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和东昌区、二道江区每年度招聘综合类重点高校毕业生100名,招聘师范类重点高校毕业生100名,专项招聘创新创业人才100名,利用3至5年时间招聘1000人。 

  

 

通化市招聘重点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从2018年开始,利用3至5年时间,使用市直和东昌区、二道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每年度招聘综合类重点高校毕业生100名,招聘师范类重点高校毕业生100名,县(市)招聘计划由各地自行确定,原则上每个县(市)计划招聘综合类和师范类重点高校毕业生分别不少于10人。 

  二、招聘高校 

  面向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省内外“985”“211”工程重点院校定向招聘。 

  三、招聘对象 

  上述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及近三年毕业的往届毕业生,重点面向通化籍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设置由招聘主管部门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沟通确定。岗位设置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一是从市、县公开招聘计划中筛选出对考生具有较强吸引力的岗位;二是着眼于通化市急需和紧缺的岗位;三是尽量放宽对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限制。2018年市、县两级招聘的岗位涵盖经济、管理、信息、教育等专业类别。 

  五、优惠政策 

  对招聘的毕业生,实行5年服务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一)给予住房补贴。对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和“985”“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本科毕业生,确需提供住房的,可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的住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我市购房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其他原“985”“211”工程院校本科生可连续5年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住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所需资金从市、县(市、区)人才开发基金中列支。 

  (二)优化岗位待遇。对招聘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管理岗位分别按副科级、正科级核定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专业技术岗位按照相应职称聘任。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三)统一管理重点培养。被录取的考生,到岗工作后综合表现优秀、发展潜力大的,由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采取选派到基层一线或抽调中心工作等方式进行培养锻炼。符合提拔、调任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提拔或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优惠政策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可参照执行。 

  六、招聘方式 

  (一)组织领导。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工作部署,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和协调配合。 

  (二)宣传发动。招聘公告经省人社厅核准后公开发布,人才招聘相关政策在我市和各重点高校进行广泛宣传。 

  (三)报名审核。采取现场和网络等灵活便捷的方式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方式。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面试。综合类岗位面试形式为通用知识的结构化面谈,师范类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 

  (五)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发放预录取通知书。如考生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正式录用。从2018年开始,每年8月份,考生凭预录取通知书、毕业证等原始证件进行资格复审,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和岗前培训等工作。 

  (七)相关事宜。招聘工作每年9月份开始。招聘不收报名费及面试费,所需相关费用由市财政列支。2017年先期招聘分别在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设面试考点。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作为招聘工作牵头部门,要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干力量,细心部署、周密安排,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尽快启动实施,确保招聘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按照领导干部包保重点人才工作制度安排,市政协要加强对通化籍域外人才引进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纪检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密切配合。招聘工作坚持以市带县、市县同步的原则,各县(市、区)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到整体推进,步调一致,形成人才引进规模效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及各招聘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编制计划、经费保障、岗位使用、人员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 

  (三)强化宣传。加大招聘工作宣传推介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在招聘高校和我市双管齐下进行政策宣传,力争让每一位通化籍毕业生、每一位毕业生家长都知晓招聘计划及优惠政策。 

  (四)严明纪律。要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的各项规定,在资格审核、试题命制、考官安排、面试组织等各个重点环节,严格政策、统一标准、规范程序、堵塞漏洞,对违反考试纪律、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问责,确保招聘公正、公平。 

 

 通化市专项招聘创新创业人才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从2018年开始,利用3至5年时间,市本级和东昌区、二道江区,利用市、区两级事业编制,每年度面向省内外高校专项招聘创新创业人才100名,县(市)招聘计划由各地自行确定,原则上每个县(市)计划招聘不少于10人。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及近三年毕业的往届毕业生,重点面向通化籍毕业生。 

  三、招聘原则 

  一是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空编情况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重点向与创新创业联系密切单位倾斜;二是招聘岗位实行分类设置,不搞具体细化;三是根据全市创新创业需求,统筹确定招聘专业,突出急需紧缺。 

  四、政策规定及相关待遇 

  (一)统一管理重点培养。被录取的考生,在试用期内,由市县组织部门统一组织创新创业培训,对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择优选派到企业等创新创业一线挂职服务,挂职服务期初步确定为23年。到岗工作后,综合表现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市县组织部门可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提拔、调任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提拔或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二)给予住房补贴。对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和“985”“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本科毕业生,确需提供住房的,可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的住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服务5年内,以本人身份在我市购房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其他原“985”“211工程院校本科生可连续5年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住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所需资金从市、县(市、区)人才开发基金中列支。具体事宜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三)优化岗位待遇。对招聘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管理岗位分别按副科级、正科级核定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专业技术岗位按照相应职称聘任。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四)实行职称政策倾斜。在企业等创新创业一线服务期间,对成果转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业绩突出的人才,开辟特殊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行破格晋升等职称专门评审机制。 

  优惠政策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可参照执行。 

  五、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每年9月份开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不设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发放预录取通知书。如考生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从2018年开始,每年8月份,考生凭预录取通知书、毕业证等原始证件进行资格复审,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签订服务协议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作为招聘工作牵头部门,要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干力量,细心部署、周密安排,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尽快启动实施,确保招聘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按照领导干部包保重点人才工作制度安排,市政协要加强对通化籍域外人才引进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纪检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密切配合。招聘工作坚持以市带县、市县同步的原则,各县(市、区)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到整体推进,步调一致,形成人才引进规模效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招聘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编制计划、经费保障、岗位使用、人员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 

  (三)强化宣传。加大招聘工作宣传推介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在招聘高校和我市双管齐下进行政策宣传,力争让每一位通化籍毕业生、每一位毕业生家长都知晓招聘计划及优惠政策。 

  (四)严明纪律。要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的各项规定,在资格审核、试题命制、考官安排、面试组织等各个重点环节,严格政策、统一标准、规范程序、堵塞漏洞,对违反考试纪律、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问责,确保招聘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