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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江区优秀拔尖人才评选实施办法(试行)

【 时间:2017-12-26 08:52 稿源: 】

  二道江区优秀拔尖人才评选实施办法(试行)
 

  为建设一支适应转型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努力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社会环境,集聚人才发展优势,根据《二道江区关于深化人才改革推进绿色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每年重点评选出5名杰出企业家、2个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10名“二道江工匠”、10名优秀农村返乡创业人才,着力打造一支具有经营管理能力、强烈社会责任、领军创新创业的优秀人才队伍。

  二、政策措施

  (一)杰出企业家评选活动

  1.每年组织开展“杰出企业家”评选活动。对入选的优秀民营企业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由区人才专项资金承担(获市级同类荣誉不重复奖励)。

  2.加强企业家协会建设。组织企业家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考察活动,支持鼓励企业家创新创业,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3.每年组织杰出企业家开展经贸交流考察、红色教育学习实践等活动,不断拓展企业家视野,激发和释放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

  4.优先支持杰出企业家所在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技术(工程)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对企业引进人才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5.对杰出企业家遇到的重大舆论、知识产权、安全、环保等危急情况,依法予以协调帮助;对损害企业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问责,维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合法经营权。

  6.挖掘培养新生代企业家,将综合素质好、决策能力强、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经营管理人才列入培养计划,实行动态关注、重点培养,形成杰出企业家队伍的“梯队”结构。

  7.每年组织杰出企业家进行体检,积极帮助解决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在跨国经贸、学习考察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二)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评选活动

  1.每年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评选活动。入选的人才团队承担的科技项目一般需进入中试阶段,对于具有明显优势和发展前景的项目成果标准可适当放宽。入选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资金,由区人才专项资金承担(入选市级同类荣誉不重复奖励)。

  2.支持人才团队所在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参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发平台建设。

  3.支持人才团队所在企业建设人才引进平台,集聚域内外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对于重大科技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予以重点倾斜。

  4.支持人才团队之间开展创新合作,积极创建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推动科技信息共享,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5.对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中获奖的人才团队,区财政予以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市级10万元的资金奖励。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创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特殊支持。

  6.人才团队中拥有发明专利或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成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晋升职称。对近3年科技成果转化缴税5000万元以上的获评团队中的前3名主要完成人,可向上级人社部门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系列级别职称。

  7.每年组织人才团队成员开展“高级研修班”等高端研修培训,持续提升专业素质和研发创新能力。人才团队成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完成学业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区人才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博士学位2万元、硕士学位1万元的助学补贴。

  8.积极协调省内外院士专家开展政策技术咨询、联合攻关等服务,针对人才团队创新需求,帮助解决科研难题。

  9.每年组织人才团队带头人进行体检,积极帮助解决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在跨国经贸、学习考察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三)“二道江工匠”评选活动

  1.每年组织开展“二道江工匠”评选活动,入选者授予“二道江工匠”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由区人才专项资金给予每人2万元资金奖励。

  2.支持二道江工匠申报国家和省“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和政府特殊津贴,区财政对获评人员分别给予奖励,其中国家级荣誉每人奖励5000元,省级荣誉每人奖励3000元。

  3.对二道江工匠进行技术研发、成果推广和转化的项目,优先立项支持。

  4.支持二道江工匠到职业院校兼职教学,参照相应教职人员级别给予工作补贴。

  5.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二道江工匠,优先推荐参加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并按相应比例破格晋升职业资格。

  6.给予二道江工匠职业能力培训补贴,区财政对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培训的,一次性给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3000元,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2000元。

  7.优先支持二道江工匠所在企业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技师工作室、师徒工作间。

  8.积极协调省内外院士专家开展政策技术咨询、联合攻关等服务,针对工匠技术创新需求,及时帮助解决技术创新难题。

  9.每年组织二道江工匠进行体检,积极帮助解决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在学习考察、高端研修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四)优秀农村返乡创业人才评选活动

  1.每年组织开展“优秀农村返乡创业人才”评选活动,入选者由区财政给予每人不高于100万元贷款额度的创业贷款贴息支持。

  2.支持优秀农村返乡创业人才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进入村班子或纳入村级后备人才队伍进行重点培养,在创业带富能力素质提升、承接新农村建设产业项目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和支持。

  3.对领办创办家庭(专业)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电商实体及其它各类小微企业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创业贷款贴息支持,所需资金由区人才专项资金支出;对创办农副产品深加工、现代商贸物流、特色观光旅游等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就业带动能力强的企业的,增加信贷及贴息支持力度。

  4.对返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规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对创业成效明显、可再享受2年创业信贷支持政策。返乡高校毕业生合伙创办、形成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可根据实际需要由相关单位(部门)认定后提高贷款和贴息额度。

  5.每年组织省内院士专家及各类农业技术人员与优秀农村返乡创业人才开展项目对接活动,适时举办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管理等专题培训班,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市场信息及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提供支持。

  6.优秀农村返乡创业人才领办创办经济实体、申报农业产业项目的,在生产补贴、土地流转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在政策咨询、证照办理、检验检疫、商标注册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服务管理

  1.优秀拔尖人才评选活动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人才办负责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其中,经济局、开发区、统战部和总工会负责“杰出企业家”评选活动;科技局负责“重大项目研发人才团队”评选活动;人社局负责“二道江工匠”和“优秀农村返乡创业人才”评选活动,其他相关单位(部门)根据职能各司其责、密切配合。

  2.优秀拔尖人才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创造良好条件,帮助解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3.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各类优秀拔尖人才工作制度,与其“结对子”,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倾听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4.加大入选各类人才宣传力度,培养和选树一批优秀拔尖人才典型,大力弘扬服务家乡、富裕家乡、增收带富的创业精神,在全区营造尊才爱才重才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