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杰出民营企业家队伍,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利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培育50名杰出民营企业家,着力打造一支具有宽广国际视野、独特战略眼光、一流管理能力、强烈社会责任、领军创新创业的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
二、政策措施
1.每年组织开展“通化市杰出企业家”评选活动,评选人数在10名左右,对入选的优秀民营企业家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其中市人才开发基金承担50%,企业主体所在地同级财政承担50%。连续3届获选人员授予“通化市功勋企业家”终身荣誉,不再参评。
2.对域外来通创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企业家及职业经理人,授予“通化市荣誉市民”称号,支持参评“通化市杰出企业家”。
3.加强企业家协会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活动,从2018年起将每年的7月18日确定为“通化市企业家节”。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尊商重企社会氛围。
4.支持杰出企业家进行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杰出企业家参与制定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参与重大产业项目咨询论证。聘请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企业家担任政府决策咨询顾问。
5.每年组织杰出企业家高端研修,通过开展“企业家高峰论坛”“企业家精英沙龙”、红色教育学习实践、域外经贸交流考察等活动,不断拓展企业家国际视野,激发和释放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
6.优先支持杰出企业家所在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技术(工程)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对企业引进人才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7.对在科研创新、技术改造、提质扩模、品牌创制等方面业绩显著,企业纳税贡献突出的杰出企业家,所在地同级政府给予重奖。
8.对杰出企业家遇到的重大舆论、知识产权、安全、环保等危急情况,依法予以协调帮助;对损害企业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问责,维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合法经营权。
9.每年组织杰出企业家进行体检,积极帮助解决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在跨国经贸、学习考察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三、服务管理
1.通化市杰出企业家培育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工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2.加强杰出企业家思想政治引领,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家工作制度,与企业家“结对子”,倾听意见建议,引导企业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加大杰出企业家宣传力度,培养和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大力弘扬通化企业家精神,在全市营造尊商重企社会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