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通化市“1+7人才新政策”,全力做好我市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信息发布工作,使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我市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撑,特制定本制度。
一、相关科室(单位)定期向人才服务局报送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
二、人才服务局定期利用各类媒体发布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引导“两高”人才遵循市场规律合理流动,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人才信息交流机制。
三、及时受理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查询申请,提供各行业精英人才信息。接受各单位委托,在全国范围内寻访高层次人才,及时向委托单位反馈信息。
四、加强与各单位相互间的交流、协作和配合,及时向各部门接收有关信息,为“两高”人才建立完善的信息机制。
五、整合各部门人才信息资源,完善高层次人才信息库、高技能人才信息库。构建多元化、综合性、专业型、智能化的全市人才信息资源共享库,实现全市“两高”人才信息的实时共享和查询;建立人才信息互通发布机制,实现全市“两高”人才信息数据库共享,重要信息协同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