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积累实际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青年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吉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联[2023]1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面向全市公开募集就业见习岗位和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时间
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
二、见习单位范围
(1)全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能够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就业见习的工作岗位,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
(3)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管理,按照计划组织实施见习活动。
(4)按照规定为见习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5)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见习岗位应当有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为见习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三、见习人员范围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2年内,就业创业登记证处于“未就业”状态,且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2)16—24岁失业青年,本人身份证注明的出生日期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年龄满16周岁至24周岁。就业创业登记证处于“未就业”状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处于“停缴”状态或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四、见习期限
见习期不能低于3个月(含3个月),不高于12个月(含12个月)。
五、见习次数
见习人员在同一见习单位只可进行一次就业见习,在不同见习单位可分别参加就业见习。见习人员的累计见习期限不能超过12个月。
六、见习补贴标准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16—24岁失业青年,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除由财政全额供款的事业单位外,其它见习单位应自筹资金,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注:市直、东昌区、二道江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集安市、通化县、柳河县、辉南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
七、见习单位申请
符合见习单位申请条件的,需向所在地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省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2)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组织登记证
八、见习人员申请
符合见习人员认定条件的,需向所在地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省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4)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信息;16--24岁失业青年应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信息。
九、就业见习经办服务机构
1.经办机构:通化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
地址:通化市新光路296号
咨询电话:0435-3269089
2.经办机构:集安市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集安市东盛街840号
咨询电话:0435-6748085
3.经办机构:辉南县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辉南县朝阳镇站前路
咨询电话:0435-8220830
4.经办机构:柳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柳河县柳河镇柳河大街1070号
咨询电话:0435-7210610
5.经办机构:通化县就业服务局
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利民街55号
咨询电话:0435-5220769
6.经办机构:东昌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269号东昌区政府3017室
咨询电话:0435-3389899
7.经办机构:二道江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庆路688号
咨询电话:0435-336511
通化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
2023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