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通人才字〔2018〕17号
通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
(医谷药城汇才)计划人选
推荐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通化医药高新区工委、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驻通中省直部门党组(党委):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加快建设吉林省向南开放人才高地建设,按照《通化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医谷药城汇才)计划实施方案》(通人才字〔2017〕5号)要求,面向全市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医谷药城汇才)计划推荐申报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2018年度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医谷药城汇才)计划推荐申报工作,评选一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并按照《通化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医谷药城汇才)计划实施方案》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二、基本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我市支柱、优势和特色产业的迫切需要,大力扶持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在支持类别上,重点向能够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到通化转移转化的创业人才(团队)和现代服务业人才(团队)倾斜;在支持主体上,重点向主要承载创新创业人才的企业和科研院所倾斜。
三、引进对象和重点
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以下高层次人才:
(一)医药健康、装备制造、绿色食品、信息技术、新型材料、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从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国际领先,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在我市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
(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开发所需领军型人才;
(四)经济管理、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行业急需紧缺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四、引才类型和时间界限
(一)引才类型。主要分全职创新人才引进、柔性创新人才引进、创业人才引进和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引进4类。对于特需、关键的人才,可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1.全职创新人才。主要是引进从事经营管理、科技攻关、技术创新并有望实现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的高层次人才。
2.柔性创新人才。主要是引进与域内用人单位有具体合作项目和目标任务,并能够推动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高层次人才。
3.创业人才。主要是引进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我市各类园区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
4.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主要是引进现代物流、金融、信息服务、旅游、文化、商贸流通特别是科技中介服务领域能够引领带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域内外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二)时间界限。全职创新人才、柔性创新人才和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一般应于2017年1月1日后到我市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还未到我市工作但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创业人才应于2015年1月1日后在我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五、申报条件
申报“通化市2018年度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医谷药城汇才)计划”的人才,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体申报条件为:
(一)全职创新人才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成果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2.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6个月以上。
(二)柔性创新人才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成果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
2.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5年以上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3.在市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工作目标任务,能作出实质性贡献;
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2个月以上。
(三)创业人才
1.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2.有域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
3.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团队),本人(团队)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
4.企业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成型产品。
(四)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
1.适应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能够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理念和新服务方式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打造新兴产业,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结合,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科技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
2.具有5年以上国内外知名现代服务业企业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突出;
3.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6个月以上。
六、支持政策
1.给予生活补贴。一次性给予每人(团队)20万元的资助资金(入选国家和省引才计划的不重复奖励),其中市人才开发基金承担25%,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承担50%,用人单位承担25%。对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创业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
2.提供创业场所。经认定的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由落户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
3.给予创业贴息补助。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需向银行贷款的,自投产当年起3年内,由所在地同级财政每年给予5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贴息补助。
4.给予研发扶持资金。高层次人才在重点产业关键领域技术研发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由所在地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以内的研发扶持资金。
5.奖励贡献突出的组织和个人。鼓励有关企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引才工作,对引才工作贡献突出的,经认定,由市人才开发基金给予相应经费扶持。
6.优先支持参加杰出人才评选。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支持参与国家和省、市“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奖”“有突出贡献杰出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等评选活动。对业绩突出、社会贡献大的高层次人才,授予“通化市特聘专家”“通化市荣誉市民”荣誉称号。入选省引才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由所在地同级人才开发基金一次性给予10-30万元的资助资金。
7.协助配偶安置。凡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有随迁意愿的,采取组织安置、单位协助和个人联系相结合的方式妥善安置。随迁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一般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安排,或在全市有空余编制单位进行安置。
8.打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凡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优先为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办理落户居留、出入境手续,就近就便、优先安排其子女择校入学,定期组织开展体检、疗养、保健等活动。
9.颁发“医谷药城英才VIP卡”。持卡3年内可享有免费参观公办旅游景点、公办体育场馆健身、乘坐公交车,在域内市管道路免收通行费、公办宾馆住宿费用打折、医疗绿色通道等待遇。
七、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工作按照个人自愿报名、组织审核推荐方式进行。
(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通化医药高新区工委、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工委负责本地区人员推荐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市人才办。
(三)市直、驻通中省直单位和市属企业申报的,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市人才办。
八、申报材料
(一)创业人才填写《通化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医谷药城汇才)计划推荐申报书(创业人才)》及附件材料;创新人才根据实际,按类别分别填写《通化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医谷药城汇才)计划推荐申报书(全职创新人才)》《通化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医谷药城汇才)计划推荐申报书(柔性创新人才)》及附件材料;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填写《通化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医谷药城汇才)计划推荐申报书(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及附件材料。
(二)创业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科技奖项)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来通前所在单位任职证明材料;(5)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6)公司章程;(7)商业计划书;(8)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9)本行业领域内知名专家推荐信;(10)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全职创新人才、柔性创新人才和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复印件;(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5)来通前所在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6)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7)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8)奖励证书复印件;(9)本行业领域内知名专家推荐信;(10)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九、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下一年的申报资格。
(二)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2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三)报送申报材料时,需出示申报人身份证(护照)、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专利证书、科技奖项证书等材料原件,由接收材料人审验后当场返还。
(四)申报材料报送地址为中共通化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通化市秀泉路702号,市委103室)。各地、各部门对申报人思想道德、申报材料真实情况、所在单位守法经营情况等进行考核后,于2018年10月25日前报送至市人才办。
(五)各地各类申报书、附件材料及汇总表文本请在“通化市人才服务局”网站(http://rsj.tonghua.gov.cn/rcfw/gsgg/)公示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电话:0435—3938977 3269637
电子信箱:thrcb@163.com
附件:1.全职创新申报书
通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