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和脱贫攻坚,促进优秀农村人才返乡创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利用5年左右时间,围绕特色农业、农副产品深加工、农业装备制造、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重点培养和支持100名左右具有代表性的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推动农村人才返乡创业。
二、对象范围及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群众公认度高,在农业农村生产一线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创办领办的经营主体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发展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较强;
2.在乡镇、村办、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购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
3.创办领办的经营主体在特色餐饮、商贸等传统服务业,金融租赁、农村电商、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中介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和科技金融、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等科技型服务业方面发展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服务带动能力较强;
4.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不断将民间工艺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技艺精湛,同行业内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能工巧匠;
5.在带领群众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或在农村公益性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实用型人才。
三、政策措施
1.每年组织开展“通化市优秀农村返乡创业人才”评选活动,评选人数在20人左右,给予每人50-100万元贷款额度的创业贷款贴息支持。
2.支持优秀农村返乡创业人才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进入村班子或纳入村级后备人才队伍进行重点培养,在创业带富能力素质提升、承接新农村建设产业项目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和支持。
3.对领办创办家庭(专业)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电商实体及其它各类小微企业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创业贷款贴息支持;对创办农副产品深加工、现代商贸物流、特色观光旅游等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就业带动能力强的企业的,增加信贷及贴息支持力度。
4.对返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规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对创业成效明显、还贷信用好的,可再享受2年创业信贷支持政策。返乡高校毕业生合伙创办、形成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可根据实际需要提高贷款和贴息额度。
5.每年组织省内院士专家及各类农业技术人员与优秀农村返乡创业人才开展项目对接活动,举办1-2期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管理等专题培训班,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市场信息及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提供支持。
6.优秀农村返乡创业人才领办创办经济实体、申报农业产业项目的,在生产补贴、土地流转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在政策咨询、证照办理、检验检疫、商标注册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服务管理
1.通化市优秀农村返乡创业人才的评选及具体帮扶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2.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优秀农村返乡创业人才工作制度,与其“结对子”,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倾听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3.加大优秀农村返乡创业人才宣传力度,培养和选树一批返乡创业典型,大力弘扬服务家乡、富裕老乡、增收带富的返乡创业精神,在全市营造尊才爱才重才的社会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