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拓展就业机会。根据《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项目工作方案》(吉人社联〔2025〕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面向社会公开募集校企合作助理项目人员及项目合作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校企合作助理项目人员及用人单位范围
1.项目人员:是指应届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用人单位:是指在吉林省注册满1年,保持正常运营状态,有意愿且有能力提供实践工作岗位的企业单位。
二、校企合作助理项目申报方式及材料清单
(一)校企合作助理项目申报方式
1.项目人员:有意愿参加项目人员根据各级人社部门发布的用人单位和岗位信息进行选择,并提交申请。
2.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签订协议参加项目。
(二)校企合作助理项目材料清单
1.项目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项目人员备案登记表》(附件1);
(2)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未参保证明及社保卡。
2.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项目单位申请表》(附件2);
(5)《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岗位协议书》(附件3)。
三、校企合作助理项目补贴期限及待遇
1.项目补贴期限为3-12个月(低于3个月不予发放补贴),应届毕业生和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12个月。
2.项目期内按我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项目人员发放补贴。
3.由用人单位为项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范围的其他险种。
四、受理机构联系电话
1.通化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 0435-3269089
2.东昌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435-3389899
3.二道江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435-3365143
4.集安市就业服务中心 0435-6748085
5.通化县就业服务局 0435-5220769
6.柳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435-7210610
7.辉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435-8220830
附件:
1.《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项目人员备案登记表》
2.《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项目单位申请表》
3.《吉林省校企合作助理岗位协议书》
通化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