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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通化市三级岗位评审答辩例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孙斯博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时 间:2026-05-27 16:27   

    

各相关单位及参评人员: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将通化市三级岗位评审答辩例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范围

答辩时间:2026531日(星期日)上午8:00,具体人员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答辩例会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科技厅科研园(前进大街与繁荣路交汇,繁荣路力旺广场对面创企人才孵化器楼)。

三、评审答辩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审答辩例会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务必将此通知传达到本单位每位参评人员,确保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参评人员须熟知职称答辩须知(附件2要求,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参评人员携带正式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入场,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单位盖章。上午8:00准时入场报到,答辩顺序现场公布,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所有参评人员所携带的手机、电子手表、笔记本电脑等各类移动通讯设备在进入评审现场前必须关机。如发现在评审答辩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将按违纪处理,取消评审答辩资格。答辩结束后,请自行离开评审现场,不得随意逗留,确保评审现场秩序井然。

3.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时间为每人5分钟,其中自述2分钟(原则上要脱稿自述),问答3分钟。

4.答辩自述时,只说自己的答辩号码,严禁陈述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5.当日答辩例会结束后,拟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1:00前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此次评审不支持远程答辩,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请合理安排时间。对于援疆援藏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答辩的参评人员,单位可提出申请,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其他任何原因未到现场参加答辩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评审答辩例会通过人员的聘任时间,根据职称评聘相关规定,可由评聘结合单位根据岗位使用情况,按照例会结束时间履行聘用程序

咨询电话:0435-3269180  0435-3916905

附件:

1.2026年度通化市三级岗位评审答辩人员名单

2.职称答辩须知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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