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39号)、《关于调整以工代训有关政策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82号)和《关于开展企业稳岗扩岗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通人社联字〔2020〕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对第二批享受以工代训政策的4家申报企业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
联系电话:0435-3267455
附件:第二批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企业明细表.docx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